11月2日上午,区委书记、区长仵江主持召开“河长制”工作推进会。会议传达了我市“河长制”工作座谈会精神;区发改委汇报了新城区“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解放门、长乐西路街道分别汇报了本辖区“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仵书记就做好“河长制”相关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市委市政府一直对“河长制”工作高度重视,我们要把“河长制”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把市委市政府关于“河长制”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履职尽责要到位。我们要对照职责要求,进一步把责任压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实施“河长制”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来抓,区“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调度,全面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三是巡查监管要到位。新城区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通过巡查检查等措施,及时发现处置问题并上报,配合曲江管委会做好护城河新城段的管理养护。解放门、长乐西路街道要加强巡查,对发现的水面漂浮物多和水面不干净等情况第一时间报送区河长办,以便区河长办及时协调曲江管委会处理。
四是宣传引导要到位。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报刊等媒介,开展宣传动员,让周边群众认识到实施“河长制”、保护水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进一步提高“河长制”工作的社会面知晓率和关注度,可以在机关、学校、驻地单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公众的河湖保护意识。此外,可以聘请老党员、退休老干部等担任环境监察员和宣传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视察,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五是协调对接要到位。协调对接方面要注意处理好三个层面的关系。一是新城区与市河长办的对接,要多联系、多汇报、多报送信息,精准把握上级精神;二是区级各部门以及街办之间的对接,区河长办要牵好头,把协调工作做好,确保最大程度发挥合力;三是与曲江管委会的对接,配合曲江管委会做好护城河新城段的管理养护,及时把巡查情况反馈曲江管委会,双方协同配合搞好工作。
区委办、区政府办、公安新城分局、区发改委、区经贸局、区城管局、环保新城分局、解放门街道、长乐西路街道负责同志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