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雨沥沥,拆违不止。10月31日上午,碑林区城市管理局联合公安、东关管委会等400余人,对经九路与永乐路丁字口一处10000平米违法建设进行了强制拆除。
该处违法建设年代久远,产权单位复杂,拆除难度大。在前期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碑林区城市管理局坚持领导靠前指挥和依法拆违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确保了整个拆除过程的平稳有序。
一是周密安排部署。拆除前,多次实地排查拆除时漏水、漏电等潜在安全隐患,详细安排部署安全警戒、住户和商户物品清理等工作,加强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并根据现场情况随时调整拆除计划。
二是规范执法程序。经过调查认定后,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及时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明确违建责任人自行拆除时限和要求,督促其自行拆除。在到期仍未拆除的情况下,组织人员进行强制拆除,同时邀请人大代表和媒体对拆除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三是敢于动真碰硬。按照市政两拆工作安排,始终坚持“有违必拆”理念,在强制拆除前予以公告,落实公安部门维护安保,严厉打击违法阻挠、暴力抗拆等行为。同时联合供水、供电等部门采取必要强制措施,确保依法拆除的同时,将周边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上午9时30分,拆除工作正式开始。三台挖掘机作业不停,一辆洒水车配合喷水降尘,一辆道路清障车疏导拆违现场。该处违法的建设的全部拆除,标志着经九路打通工程进入施工倒计时阶段,至此经九路沿线的11处违法建设,除房地一公司4处违法建设按照市政府的最新要求,于2018年6月底随同征收部分一同完成拆除外,其他7处违法建设已全部拆除完毕,碑林区城市管理局于10月底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下达的违建拆除任务。碑林区城市管理局将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继续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优良作风,加大违法建设拆除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全年违建拆除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