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1月3日,未央区食品药监局药品稽查队对2017年度办结的药械化一般程序案件进行自查。
2017年药品稽查队全年共办结药械化各类案件40件,其中药品 33件、医疗器械 5件、化妆品2件,全年无听证案件、无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案件。为全面了解案件办理情况,药品稽查队采取一案一评、小组汇总讨论的方式,重点检查执法主体资格是否合法;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是否准确,量罚幅度是否适当、合理;处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罚缴是否实行分离,是否使用法定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扣押、没收的财物处置是否适当;送达和执行是否合法到位;文字表述是否清楚、准确,材料归档是否符合要求等。从检查结果来看,全部案卷执法主体合法,无超越法定权限案件,适用法律依据正确,执法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案卷自由裁量适当,证据确凿,符合法定期限,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基本规范。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调查取证能力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文书制作不够规范,内容表述不够细致、准确,逻辑关系严密性不强;三是案卷装订不够规范,部分案卷存在材料大小不一,卷面不整洁,卷内材料排序混乱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未央区药品稽查队将开展专题培训及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案卷规范活动。组织各执法办案业务骨干,选择部分已办结的具有代表性案件,进行评议分析,摆出问题、指出不足、找出差距,通过学习交流,不断提高执法案卷的整体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