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政 刘佳)城固县财政局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扶贫资金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的要求,推行“六坚持六确保”,将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贯穿于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加快项目建设,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为全县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坚持完善制度,确保资金规范运行。该县印发了《城固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和《城固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从预算管理、主体监管、考评运用等方面入手,严格审核绩效目标,按照“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原则,开展扶贫绩效评价。
坚持精准施教,确保培训见到实效。编印了《城固县涉农整合资金及项目检查业务培训》等资料,组织镇办、部门、村项目和资金管理业务人员开展专项培训。在开展经常性培训的同时,编制了公告公示模版,印发镇办和部门借鉴使用。
坚持精准管理,确保资金到村到户。实施县、镇、村三级资金项目管理。坚持扶贫资金投向哪里,监督管理跟进到哪里,把专项监督、执法监督、执纪监督相结合,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监督留痕、责任可究”的完整监督体系。
坚持创新思路,确保资金支出进度。从顶层设计上解决资金“趴窝”“挪窝”等问题,实施扶贫资金跨年度预算平衡,简化扶贫项目招投标手续,简化项目资金报账程序。在县政府网站、镇村政务公开栏等开展公告公示的同时,通过入户宣讲、院坝会等方式,将扶贫项目和资金等信息向群众大力宣传,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不断提高贫困户知晓率和参与度。
坚持公告公示,确保资金阳光运行。在扶贫资金管理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信息公开,谁使用、谁负责公告公示”的原则,实现了扶贫资金投放使用精准,流向流量公开透明的目标。
坚持严督严查,确保结果据实运用。县脱贫办、县财政局成立督导检查组,采取领导包片、股室包点,对应包抓镇办和部门,每月制定检查重点,围绕扶贫资金支出、项目和资金公告公示、项目绩效、四级台账等内容,扎实开展督导检查,现场指导整改问题,充分发挥考评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