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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提醒

2020-10-27 14:03  渭南日报

10月26日,记者从临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针对10月24日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事例,临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的要求,对全区群众做出如下提醒:

一、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新疆喀什地区发布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以及地区风险等级划分。特别是10月10日以来到过新疆喀什疏附县站敏乡、托克扎克镇、吾库萨克镇、萨依巴格乡相关来往过人员,现居住渭南市临渭区且与新疆喀什地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相关情况,落实我区的疫情防控措施。

二、10月10以来,自新疆喀什地区来(返)渭人员,应主动向社区报备相关情况,主动配合当地政府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自觉接受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

三、10月25日起,从新疆喀什地区乘坐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入(返)临渭时,要主动配合健康码查验,返回后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实行隔离医学观察,不参加集体性活动,一旦出现发热等症状,应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并如实报告相关旅居史和接触史。

四、近期自新疆喀什来渭南市临渭区旅游、工作、学习等相关的非本市区居民,请主动向居住酒店、工作及学习单位报告,并由酒店、单位向辖区社区(村)报告,并逐级报告至应疫办社区防控组。

五、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新疆喀什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做好出行个人防护,务必出行前和返回后主动向所属辖区、单位报备。

六、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定点医院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倡步行、骑行及自驾前往。

七、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八、对瞒报、不报,不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如需咨询请拨打电话:0913-859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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