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至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宏贤带领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就贯彻实施《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马秉寅参加执法检查。
两天来,执法检查组分两组赴金台区、渭滨区、麟游县及宝鸡高新区等地,到部门、企业了解条例及配套政策落实情况,并与有关部门负责人、企业家进行了座谈交流。
汇报会上,梁宏贤肯定了我市相关工作。他强调,宝鸡各级要提高政治站位,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积极开展专业培训,提高条例的知晓率;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增强主动服务意识,为企业营造宽松便利的营商环境;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解决好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以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马秉寅主持汇报会,并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围绕我市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提升执法检查效果,依法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好条例,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宝鸡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市领导刘荣贤、毕晓男、张万奎、孙敬虎参加执法检查。本报记者胡红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