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市中院和一名干警获得最高人民法院、人社部表彰奖励
笔者从2019年12月31日召开的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获悉,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大会上被授予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宝塔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李强被授予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以老区精神引领执行攻坚,取得了显著成效。2016年1月至2019年10月,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35984件,向当事人兑付执行款共计102.22亿元,分别是2012年至2015年4年总和的4.6倍和6倍。延安中院连续三年被省法院和市委、市政府评为年度目标考核优秀单位,荣立集体二等功,执行局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延安市法院队伍满意度由2015年的82.48%提升到94.59%,延川县法院原执行局长刘改幸在执行路上因公殉职,被追授全国优秀法官、中央电视台年度法治人物致敬英雄。
李强是延安市宝塔区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在他办理的两千余执行案件、数亿元执结标的中,无违法违纪、无群众举报投诉、缠诉案件。先后被省高院评为办案标兵先进个人,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被市中院评为办案标兵,制作的裁判文书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曾参与评选全国最强执行干警活动。(通讯员 刘涵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