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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人民法院 帮5名农民工讨回30万元劳务费

2019-11-13 16:04  渭南日报

渭南日报记者 石小荣 通讯员 贾靖晶

11月11日上午,五名农民工带着鞭炮、鲜花、感谢信和锦旗来到韩城市人民法院,向民一庭的法官们表示由衷的感谢。

2010年9月,胡某某、彭某某等五名农民工,在陕西某集团公司驻韩城项目部打工,经结算该公司累计欠劳务费30多万元。几年来,五名农民工多次上访维权,却始终未得分文,令他们身心疲惫,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其中一位还得了重病住院。无奈之下,这五名农民工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找到了韩城市法院民一庭庭长梁存仓。梁存仓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耐心地向他们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建议他们依法维权。今年春节一过,他们便正式提起了诉讼。

该案受理后,民一庭迅速开启了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绿色通道”,将案件交由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薛建梅法官办理,并由具有多年实践经验的老同志孟万民协助办理。案件送达后,被告陕西某集团公司与另一被告陕西某煤矿公司对原告陈述的事实均不认可。双方各执己见、针锋相对、互不退让,让案件一开始便陷入了僵局。面对这种情况,民一庭多次召开庭前会议,理清思路,认真梳理案件线索,寻找解决矛盾的突破口。

经过细心调查,工程系陕西某煤矿公司发包给陕西某集团公司,该集团公司下属项目部经理负责结算了工程。但因本案的关键人物项目部经理已被辞退,故该笔劳务费拖欠多年。承办法官经多次努力,终于找到项目部经理核实了案件基本情况,迅速安排开庭,查明事实后依法对原告的全部诉请予以支持。

该案宣判后,被告陕西某集团公司不服,上诉至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判决中明确指出,一审判决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故依法维持了一审判决。今年10月,被告陕西某集团公司主动联系了五原告,主动履行了全部义务。历经9年,30多万元的劳务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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