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区县播报 > 正文阅读 >

柞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一百二十一人

2019-04-23 10:06  商洛日报

(汪鹏 史娟)今年以来,柞水县纪检监察机关合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治病救人,又体现出对党员干部的严管与厚爱。1至3月,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21人,其中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09人,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党纪政务轻处分9人,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2人,运用“第四种形态”移送司法机关1人。

完善机制早提醒。突出教育在先、提醒在前,根据《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完善诫勉谈话等“第一种形态”台账,统一设计了谈话记录、备案表等“四种形态”制度的文书表格,规范处置方式和流程,运用“一谈一记”方式,规范、详实记录资料,通过运用“第一种形态”及时匡正即将越轨、出界行为,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切实增强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存戒惧意识,达到防微杜渐、管住约束“绝大多数”的目的。

挺纪在前强监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监督执纪审查中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触碰纪律“红线”、跨越规矩“底线”的干部,绝不姑息手软、放任自流,准确把握运用好第二、第三种形态,让党纪政务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让党纪政务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对违纪但尚未违法的干部“当头棒喝”,让违纪干部得到应有处理、受到教育警示,及时悬崖勒马,达到治病救人、以儆效尤的目的。

严管厚爱重实效。对于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极少数干部有贪必肃、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将扬起“第四种形态”的利剑,坚决“拔烂树”“护森林”,严肃惩处、绝不迁就,及时清除对党不忠、腐化堕落等“害群之马”,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铲除危害党肌体健康的“毒瘤”,让纪律规矩真正“带电”“长牙”。同时,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打击诬告诽谤陷害等行为,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干事担当中的失误,保护干部积极干事创业的热情,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全站热点
碑林区委书记刘其智调研碑林科技产业园并召开企业家座谈会

2019-04-22 20:51阅读

县长陈旭辉到县政务中心、哑柏镇裕盛苗木花卉基地督导检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2019-04-22 10:19阅读

市政协第一次民主监督双周协商座谈会召开

2019-04-20 15:00阅读

全民健康行 科技惠民生 疾控进社区 共建促健康

2019-04-19 13:51阅读

致敬新中国首批女飞行员 碑林区为巾帼英雄家庭悬挂光荣牌

2019-04-18 16:52阅读

未央区卫生健康局召开干部任命会议

2019-04-17 15:41阅读

推动校地融合 共商长安国际大学城建设|王青峰到西北政法大学开展进高校活动

2019-04-16 15:31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