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晓帆)为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进一步落实禁渔制度,保护濒危水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渔业资源保护重点场所,保障渔业正常生产秩序,按照《铜川市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贯彻落实禁渔制度的函》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函》精神,4月1日—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
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结合本辖区实际,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找准问题根源,突出重点河流、湖泊、水库,集中力量开展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捕捞行为。一是清理“绝户网”等违规渔具;二是杜绝非法捕捞、电炸毒鱼、非法垂钓等行为。
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具体负责开展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集中治理,开展渔政亮剑2019执法活动,实施全水域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管理,对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给予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通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打击非法捕捞、电炸毒鱼、非法垂钓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农业农村局对全市打击整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各区县农业农村局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启动联合整治行动的信息,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区县农业农村局采取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等多种形式,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派工作人员开展《渔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禁渔知识咨询活动,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散发科技宣传资料。结合各辖区实际情况,明确检查重点,组织力量集中对观赏鱼店、养殖场、散养集中区域等进行集中监督检查,并结合各辖区实际情况明确检查重点,实现检查对象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全覆盖。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力度,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各区县农业农村局结合实际可开展专项检查,每月25日前向市渔政监督管理站上报“2019年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月报表”。期间,市农业农村局将对重点地区开展监督抽查。
12月31日前,各区县农业农村局将认真总结各行政区域内的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内容包括整治行动的措施、取得的成果、值得推广的经验等,及时上报市渔政监督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