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事出反常必有妖”,法轮功的“低调葫芦”里究竟装的是什么鬼呢?笔者认为,装“低调”,是“法轮功”邪教多年来所采取的“生存攻略”之一,也跟其“去邪教化”、改善“公众形象”的“转型”动机有关。
“攻略”之一:伪装“变身”,跟法律“躲猫猫”
许多时候,邪教组织并不敢公然对抗法律,而是采取“见缝插针”、钻法律空子的“低调”把戏,以淡化邪教色彩。而“法轮功”就擅长这套把戏。
据《“法轮功”在俄罗斯变身免费瑜伽》一文披露,“法轮功”利用“免费的中国瑜伽课程”对民众进行吸引、诱骗。由于俄罗斯、摩尔多瓦等国家已依法取缔“法轮功”,后者被迫“打擦边球”,跟法律玩“躲猫猫”游戏。1992年,李洪志“出山”之初,不敢立刻自封“大师”、“主佛”,他对于自身的定位,甚至“低调得可爱”,“只敢小心翼翼地挂上一个‘讲师’头衔”。“法律之剑”终究让邪教主们胆战心惊。一旦有“风吹草动”,李洪志之流随时都会抛下“主佛式”的“傲娇”,重归于表面“低调”状态,暗中仍在对抗法治社会。
“攻略”之二:营造假象,掩盖集体“病态”
如今在“法轮功”痴迷者中间,已出现日渐明显的集体“病态化”趋势。2016年9月24日,俄罗斯一“法轮功”成员在参加“法会”途中猝死。而活动协调者却命令其他成员:“脱下他的黄夹克,免得人们说这人是因为练法轮功才得病死的。”很明显,“法轮功”急于掩盖残害痴迷者真相的目的,无非是为了营造虚假的“公众形象”,以继续行骗。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7年,“法轮功”骨干殒命人数也已超过30人。
“攻略”之三:搞“宗教化”,继续蒙骗世人
2018年4月23日,李洪志突然“指示”痴迷者,“为了符合常人法律,可以用宗教注册,可以承认常人的定义为宗教团体”,此举令世人大跌眼镜。曾几何时,出于抬高身价和规避风险这双重动机,李洪志曾多次信誓旦旦地保证,“绝不搞宗教”;并且说:宗教只是“低能的灵体在起作用”,是一些“低层的空间的神”为方便他“传大法”而“开创条件”。而如今,李洪志一改昔日的“高姿态”,这显然迫于形势及其生存需要,跟现实妥协。
“法轮功”长期将自己刻意打扮成超越宗教的存在,此番骤然“低调”或“自降身份”,所冒风险何止是内部思想的混乱。何况,还有“符合常人法律”这一“前提”以自圆其说。企图搞“宗教化”,却又弄成了“四不像”,这反让“法轮功”陷入不伦不类的窘境。
包括“法轮功”在内的邪教组织,就像初秋的吸血蚊虫,看似“低调”,其实一直潜伏、游移在黑暗的角落里,随时随地准备“出击”,危害社会。世人还需警惕,不为其“低调”、伪装所惑,认清其真面目。(铜川市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