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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公布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

2018-08-15 06:04  渭南日报

(记者 姚佩)秋季开学在即,省物价局日前公布了全省2018年秋季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以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陕西省公办小学、初中的收费项目只有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两项,其中代收费为40元/人次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农村学校服务性收费是指伙食费,按物价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标准执行。公办城市小学、初中免费提供教科书,服务性收费包括住宿费和伙食费,要求坚持自愿原则,学校不得强行服务并收费。

公办普通高中收费包括事业性收费、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三项。事业性收费有学费和住宿费,其中,学费免收,住宿费则按物价、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代收费包含按政府定价收取的课本费,学生健康体检费高一新生每名学生每学年25元,其他年级学生每名学生每学年20元,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95元/生次。服务性收费为按物价、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的伙食费,要求坚持自愿,不得强行服务并收费。

此外,公办职业高中学费文科每学期700元/生,理科每学期900元/生。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民办中小学学费及住宿费实行属地管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按照公办同类学校收费标准减免学费,高出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各学校要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价格举报电话为12358。对违反国家和我省教育收费政策,未按规定进行教育收费公示,不坚持自愿及非营利原则向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押金、保证金以及不执行退费规定等行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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