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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议当日签订次日反悔案情如此反复且看“三力联调”如何发力

2018-05-31 20:05  安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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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李晓英)案情起因:2017年9月20日,仙河镇胡某的久保田牌全喂式收割机由聘请工人何某驾驶收割稻谷时,孙某主动到场帮忙,左手食指被收割机割伤。转安康市人民医院治疗,孙某要求赔偿医疗、误工等费用。

仙河镇综治司法部门在接到案情诉求后,立即对此案展开了详细调查并予以调解,孙某认为自己存在过错,承诺只要求赔付医疗费和务工费。于2017年11月30日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由胡某一次性支付给孙某医疗费五千元、误工费二千元,共计七千元的补偿费用,当事人双方当场达成协议,并均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确认。可第二天一大早,孙某称赔偿金给付太少,反悔不干了,声称待自己做完伤残鉴定后,再按伤残鉴定结果进行赔偿。后来,孙某在司法鉴定机构减轻其所伤手指为十级伤残,便到法院起诉要求胡某全额赔偿。

一场本已平息的风波,一夜之间就这样发生了变故。

案情转折

仙河镇综治办、司法所随即决定启动三力联调新机制对这一发复兴很强的矛盾纠纷进行再次调解。于是,一场由司法、行政、道德 三方力量共同参与的三力联调三堂会审在西沟村全面展开了。

调解现场,镇司法综治部门结合相关法规给出了案情法律层面上的解释,并告知当事人依据规定存在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案情平息

经过半天的调解,胡某和孙某最终达成协议:以前达成调解意见的胡某向孙某赔付的7000元医疗和误工费的协议有效。孙某的十级伤残补偿费以及做伤残鉴定的费用和交通费等共计约2万多元,由胡某和孙某平均分担。随后,双方当事人香肠签订调解协议,并有胡某向孙某捧场现金17000元。

至此,堵在孙某心里多日的心结终于解开了,两家的关系也缓和了。如此反复的案件在三力联调的作用下,也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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