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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呼吁全体市民:排水设施需要你我共同爱护

2018-05-29 17:08  安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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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张乔)5月29日,记者在育才路和鼓楼街看见,一些下水道的井盖上,油渍斑斑,并且散发着阵阵的恶臭,市住建局组织工人们正在忙着清理。

记者了解到,附近一些餐馆经营者,随意将餐橱剩余污水、废弃物泼倒在门前街道进水井里,不仅严重影响排水安全,而且有碍市容市貌。

为打击此类行为,市住建局组织开展爱护排水设施、保障安全度汛活动,工作人员上街为沿街商户分发爱护排水设施倡议书,对临街商铺乱排乱倒污水、废弃物行为进行查处,并下发整改通知书,一旦发现有乱泼乱倒的行为,将会同执法部门进行处罚。

据了解,安康城区排水设施系统东至江北大道缫丝厂,北至316国道高新转盘,南至滨江大道,西至西津汉江大桥。每年汛前,市住建局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全面清理城区排水管网、检查井、雨水收水井等,确保汛期城区排水设施正常运行。但市民随手乱扔的垃圾,特别是沿街小商贩扔到排水口里的塑料袋、一次性筷子等杂物非常容易堵塞管道,导致排水不畅。在水西门、鼓楼街、东西大街、育才路等地段比较严重,反复清,反复堵,直接影响着排水设施安全。

城市雨水进水井是排水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防汛排涝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市住建局呼吁全体市民:请自觉爱护排水设施,停止向城区排水井内倾倒垃圾油污,树立我是安康人,我文明安康文明、我美丽安康美丽的观念。如发现违法行为,可拨打城建热线12319进行投诉。一经查实,将根据《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重罚。

城市排水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禁止下列损害公共排水设施的行为:

(一)堵塞排水管道;

(二)擅自占压、拆卸、移动排水设施及其标志;

(三)向排水管道倾倒垃圾、粪便、渣土、施工泥浆、污泥、油污等废弃物;

(四)向排水管道倾倒或者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五)擅自在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爆破、打桩,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六)损害排水设施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九条有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禁止行为的,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造成损失在五千元以下的,处警告或者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造成损失在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损失在一万元以上的,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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