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又是一年“3·15”,各路“大神”再次出动,媒体不遗余力地曝光违法欺诈行为,工商部门紧锣密鼓地维权宣传,商家借机大肆炒作,维权斗士现身说法,俨然将这一天包装成了一场维权盛宴和狂欢。消费者深陷其中,仿佛这一天就是集中打假日,固定维权日,唯恐“今日不维权,明日无着落”。
这场盛宴背后,折射出的是消费者维权势弱的现实。随着消费观念、消费行为、消费方式的不断变化,无良商家的欺诈手段也在不断翻新,然而消费者维权却举步维艰。只有在3月15日这一天,消费者遇到的各种悬而未决的纠纷,很容易得到顺利解决。这一天,商家忌惮于媒体的曝光,乐于“花钱消灾”,工商部门积极展现作为,及时受理投诉,然而在平时,消费者却很难受到这种礼遇。
但消费者要的绝不仅仅是一天的“3·15”,也不是一天的“打假热情”。他们需要的是一个没有假冒伪劣产品的消费市场,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秩序,一个顺畅、良好的维权环境;他们需要的是吃穿住行中,不再发生侵害权益的事件,那些公然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商人,依法受到制裁。他们更期盼,每天都是“3·15”,天天都能畅享消费。
维权打假应该是常态,“3·15”走了,维权这事儿还得接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