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种艳通讯员冯永龙)近日,潼关法院被陕西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这是该院自2014年获此荣誉后连续四年获此荣誉。
党组重视。将调研工作同审判执行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由政工科狠抓调研工作落实。思想上重视,年初制定调研计划,每季度全院通报调研完成情况。加大对调研工作的督促、检查、落实力度,使调研工作得到高度重视。
落实到位。将调研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书》之中,明确各庭室、部门调研目标任务。在《岗位目标考核奖惩办法》中明确规定奖惩标准。每季度兑现奖励,充分调动起法官干警调研工作积极性。认真组织完成省市法院调研任务,完成法学学术论文、调研报告、参阅案例等的撰写、上报工作。
提高质量。结合省市法院调研部署,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并在调研质量上下功夫,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报告。通过调研,发现存在问题和不足,堵塞漏洞,改进工作。全年撰写法学法术论文、调研文章、参阅案例等42篇,调研质量不断提高。陆晓翠撰写的《民间借贷合同中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规则与完善》获陕西省法学会刑事年会论文二等奖,韩栋撰写的《关于财产刑适用及执行的思考》、牛强撰写的《刑事冤假错案成因分析及防范》、寇娟撰写的《论罪刑法定原则在实践中得与失》、杨柳青撰写的《论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的衔接》等论文入选《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论文集》。
强化队伍建设。每庭室、部门设立一名兼职调研员,建立一支善于吃苦、业务精通、热爱写作的调研队伍。配备摄像机、照相机、笔记本电脑、复印打字一体机等设备,加强调研硬件建设。组织年轻法官干警参加省市法院组织的法学学术论文、调研写作培训。在干部任用、提拔上适当倾斜,使长期热心调研工作的年轻法官干警得到组织的充分肯定,确保调研任务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