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为加快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实现农民持续增收、贫困群众脱贫,制定了《宝鸡市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我市农村“三变”改革有章可循了。
记者从市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我市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是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主线,盘活农村“三资”(资源、资产、资金),激活农民“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机制,形成先行先试改革典型模式,为全市“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培育示范样板。《实施方案》中对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今年确定陇县温水镇火烧寨村、岐山县雍川镇宣旗营村为省级“三变”改革试点村。岐山县故郡镇郑家桥村、眉县汤峪镇闫家堡村、太白县黄柏塬镇核桃坪村、陇县固关镇殿咀村、千阳县南寨镇新西村为市级“三变”改革试点村,各县区根据实际再自行选择2至3个村开展试点。通过改革试点,将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重点发展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助力脱贫攻坚,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在总结试点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2018年逐步向全市推广。
此外,《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清产核资、确权登记、资产评估等工作,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清晰、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化农村产权体系,为农村“三变”改革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