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种艳通讯员刘晶)12月1日上午,路井法庭大门口就传来噼里啪啦的鞭炮声,澄城县寺前镇村民蒙某送来了一面鲜艳的“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锦旗,感谢法庭多次调解,圆满解决耄耋之年姐姐的赡养问题。
蒙某的姐姐今年86岁,老伴前两年去世了,有两儿四女,均已成家且都生育儿女。十几年前分家时约定“由大儿子照顾母亲,二儿子照顾父亲”,但老伴在世时老两口一直跟着二儿子生活。2015年年初,经协商,六子女每人赡养老人两个月,轮流赡养,小病在谁家谁负责,大病分摊。由于老人的儿女也都到花甲之年,子女间对如何赡养分歧较大,协议无法继续进行。今年轮到大女儿时便终止了。蒙某几经协商调解,没有结果,便诉至合阳法院。
路井法庭庭长王宏得知此情况后,随即与老人的六个儿女取得联系,走访当事人所在村子的村干部和群众,实地了解案情,弄清事情前因后果。经过多次背对背调解,最后对老人的赡养问题达成协议,将老人送到澄城县敬老院,六子女分摊费用,具体包括:四个女儿每月150元,大儿子每月300元,二儿子每月100元;过年的两个月安排给二儿子,让其将母亲接回家尽孝;每人每月多交一百,作为老人的生病费用进行储备,若有大病六子女均摊。当天,六个儿女就将一个季度的生活费交给了蒙某,并将老人送到了敬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