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期间,我市各县区救助站将成立街面主动救助巡查小组,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各项救助措施,设置流动巡查救助车,及时对流浪乞讨人员主动开展救助。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和其他行动不便等特殊困难受助人员按照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做好相应的救助工作;对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按照“先救治后救助”原则,及时护送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人员,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饮食、衣被等救助服务,留下详细的求助方式,做好后续定期跟踪劝导,并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救助过程的文字记录和视频留存。
同时,充分发挥环卫工人、出租车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等作用,采取适当激励措施鼓励其做好发现报告、街面劝导和应急救助服务。要加大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身份甄别力度,加强跨区域联动寻亲工作,及时帮助走失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回归家庭。
市民发现需要救助的对象后,可通过拨打各县区救助站电话及时救助。
汉中市救助管理站:0916-2315362
汉台区救助管理站:0916-2522188
南郑区救助管理站:0916-5693185
洋县救助管理站:0916-8212674
城固县救助管理站:0916-7299010
西乡县救助管理站:0916-6479072
勉县救助管理站:0916-3212005
略阳县救助管理站:0916-4822453
宁强县救助管理站:0916-4229467
镇巴县救助管理站:0916-6712243
留坝县救助管理站:0916-3921179
佛坪县救助管理站:0916-8993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