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陕西司法行政系统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渠道,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陕西司法行政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2018年12月28日,陕西省司法厅人民群众满意度线上评价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线上满意度评价坚持“人民标准”“客观评价”“过程公开”和“简便操作”等原则,结合司法行政机关职能和工作业务的不同性质,将评价范围和对象分为两部分。一是对司法行政机关整体履职能力的评价,即机关履职评价,将省、市、县司法行政机关都纳入了评价范围。机关履职评价设立了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意三个一级指标,对基本满意或不满意评价的,按照影响因素设立了服务态度、效率、环境、能力、廉洁等五个二级指标。二是对司法行政机关具体工作业务的评价,即工作业务评价,将12348陕西法网中直接服务群众并且具备评价条件的业务都纳入评价范围。工作业务评价,同样设立了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意三个一级指标,对基本满意或不满意评价的,按照影响因素设立了服务态度、工作效率、业务能力等三个二级指标。
群众可通过陕西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和12348陕西法网中的“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栏目,点击进入评价页面。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结果将由相关平台自动累计,按月作出统计,作为陕西省司法行政机关解决问题、改进不足、提升服务的重要指标。(记者周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