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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退费!市民停车2分钟被收6元 违反15分钟内免费规定

2018-12-24 14:05  华商报

12月17日读者来电:在南门内博水大厦外面停车场停车约两分钟,停车场要按1小时收费,要求交6元钱,没有免费时段,感觉不合理。

12月17日华商报向西安市碑林区物价局发函咨询。

12月20日收到回函:经调查,该停车场位于碑林区南大街3号,由博水商务有限公司管理,属于经营性停车场(备案证编号3-01-1-1023),收费标准为6元/小时,15分钟内免收停车费,收费时间24小时,停车收费已进行了公示。

经调查,该停车场停车计时系统正在维修,目前由人工计费。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对社会错时开放的停车位,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停放时间在15分钟内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针对投诉,西安市碑林区物价局已要求该停车场尽快修缮停车系统,对收取市民的6元停车费进行退还,同时要求该停车场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蓝田洩湖街有人向路面排污 已清理 要求加强巡查

12月17日读者来电:蓝田县洩湖镇洩湖街东头小博士幼儿园的门口,有人将污水排放到马路上,天一冷就结冰,影响孩子和家长的行走安全。

12月17日华商报向蓝田县委宣传部发函咨询。

12月19日收到回函:接到投诉后,洩湖镇政府第一时间组织镇村干部对小博士幼儿园门前污水进行了清理,并对幼儿园附近居民进行宣传教育,要求洩湖村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保障幼儿园门前群众出行安全。

高新花园第四安置小区没有车棚、健身场地 规划报建时未设计

12月10日读者来电:丈八西路高新花园第四安置小区有800多住户,从2011年入住至今,没有停车位、车棚、健身场地和器材,小区消防通道和草坪停满机动车,一楼楼道被电动车和自行车塞满,不时有楼上住户吊下电线给电动车充电。

12月10日华商报向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函咨询。

12月19日收到回函:经查,高新花园在设计规划、报建审批之初未设计停车棚、健身场地。该项目已于2011年10月21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2011年10月5日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经实地勘察,目前该小区内并无用于建设停车棚、健身场地的合适位置。该小区物业曾于2005年就小区无健身器材一事,书面报告给相关部门,申请纳入社区提升改造计划,由于相关情况不符合申请条件,未落实。下一步,高新区统一征地办公室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快该问题的落实解决。

关于高新花园内无车位问题。经查,小区在规划设计、报建审批及后续施工阶段,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划建设指标要求设计报建审批及建有地面停车位,且已通过规划局组织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经高新区统一征地办公室现场核实,小区车位现状与规划局审批图纸相符。

针对高新花园车辆乱停乱放电动车违规充电等问题,物业曾在2016年花费数万元在小区南北门安装车牌识别系统,并安排物业工作人员规范停车秩序,但部分住户不配合管理,是造成小区车辆乱停乱放的主要原因。对电动车充电问题的管理也碰到类似阻力。下一步,高新区统一征地办公室将加大对物业的督促力度,要求物业加强管理,努力改善此问题。 (记者 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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