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国家的好政策!感谢检察院对我和我家庭的关心!感谢临潼检察院检察官大老远上门发放救助款!”11月9日,初雪尚未消融,凉风习习,但宝鸡市太白县靖口镇的会议室里却春意盎然、暖流阵阵。当司法救助申请人铁某从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检察长苑伟手中接过5万元救助金时,他激动得连连道谢。
2013年,铁某之子在临潼打工期间与人发生矛盾,在争执过程中被伤害致死。法院判处被告人无期徒刑并赔偿61万余元,但被告人拒绝赔偿。铁某之子死后,铁某妻子一直患病,家中无任何收入,生活十分困难。临潼区检察院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多次向区委、区委政法委汇报,争取相关部门支持,最终为铁某申请了司法救助金5万元。
因考虑到铁某身体不好又身处秦岭山中,来往临潼交通不便,且初雪刚过、寒冬已至,急需购置取暖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司法救助金一到位,临潼区检察院苑伟检察长就要求第一时间把党和国家的关怀送到申请人手中。11月9日一大早,苑伟检察长等一行人不顾雪后难行,驱车往返8个多小时,在太白县检察院和靖口镇政府领导的大力协助下,顺利将救助金送到了铁某手中。此次司法救助是临潼区检察院单笔发放金额最多的一次,也是第一次跨行政区域进行司法救助。望着铁某感激的神情,参加此次司法救助工作的同志都感到十分欣慰和无比自豪。
近年来,临潼区检察院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将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特定民事侵权行为的受害人等纳入司法救助范围,共协调争取到司法救助金28.43万元,对27名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实施了司法救助,使救助金真正发挥了“雪中送炭”的效果,传递了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人文关怀。
记者刘嘉通讯员韩彬薛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