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20日),记者来到了三原县卫计局了解到,刘某在三原县医院麻醉科工作已经超过了十年。
三原县卫计局纪委书记牛牧告诉记者,目前,对刘某已经做了停职处理,县医院开始检查整顿,对事件中的相关人员彻查。
负责人介绍,刘某当时携带的药品为丙泊酚乳状注射液,是应对手术患者在麻醉时的紧急用药,通常医生使用24小时内凭处方在科室领取。
牛牧告诉记者,一般给值班的麻醉科医生会预留十支临时备用药剂,刘某就是值班的时候配发的临时备用药剂自己带走的,那天刘某休息,就带着药私自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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