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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一村民起诉隔壁养鸡气味太难闻 法院强制拆除

2018-04-10 10:01  华商网-华商报

邻里之间本应以和为贵,为一己私利擅自搭建家禽棚,非法占用公共通道,致使邻居生活受阻,法院判决后仍不拆除。4月4日,长安区法院7名法警协助执行法官在西安市长安区引镇街办南留村强制执行了该起排除妨害案件,依法强制拆除了家禽棚,纠缠了2年的邻里矛盾得以解决。

苟某某与王某某系多年邻居,双方宅基之间有一条公用通道。2016年5月,王某某在该通道内建在家禽棚,圈养家禽,家禽的气味和叫声致使苟某某不能开窗通风,干扰苟某某及家人的正常生活长达2年之久。村委会、街办多次调解均无果,苟某某遂将王某某诉至长安区法院。2017年5月16日,长安区法院判决王某某拆除建造在公用通道上的家禽棚及围网,不得在通道上饲养家禽。

为维护邻里和睦,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但王某某以各种借口拒不履行,长安区法院发出执行公告后,王某某置若罔闻,毫无主动履行之意。因双方系近邻且积怨较深,又经村委会、街办等组织多次调处不成,如对该案件不进行有效、及时的执行化解,易激化矛盾,长安区法院决定强制执行该起案件。

4月4日上午9时30分许,13名法官、法警准时到达执行现场。得到法官指令后,警戒组法警立即在执行现场设置警戒区,劝离无关人员,阻止闲杂人员进入执行现场。随后,施工人员开始拆除家禽棚,录音录像组法警则对执行过程录音录像,固化证据,保证执行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抓捕看管组法警高度警惕,防止意外发生。

执行过程中,法官、法警严格依照法律程序控制现场,但被执行人王某某态度蛮横,不听劝阻,闯入执行现场,阻挠执行,得到法官指令后,法警果断将王某某强制带离执行现场。至上午11时,家禽棚被成功拆除,圈养的家禽也被妥善处置。

经过法官的释法析理和批评教育,被强行带至法院的王某某认识到拒不履行将会受到的法律制裁,缴纳了罚金,并表示会配合执行,在执行笔录上签字确认。执行全程,法警各司其职,听从指挥,行动果断,为案件的圆满执结提供了有力的警务保障。

记者 张成龙 通讯员 李峰亮 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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