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意退“全款”还是“余款”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
法院审理中,被告装修公司表示,其公司为了招揽吸引客户,推出了“一元装房”的低价活动。公司为原告曹某出具了三张三维立体设计图,还赠送了原告相应的部分家用电器,因此应在定金中按照一张图1000元的价格扣除图纸设计费,最终愿意为曹某退款7000元,并要求曹某返还相应的赠送物品。
曹某则称,他与被告之间签订的《预定装修合同》中明确表明,可以退还全款,因此不同意被告退还7000元的主张。另外,曹某还表示,被告拒绝赠送先期承诺的“一元装房”中的家具,已经赠送部分家用电器实际是“三无”产品,他愿意归还。
法庭审理查明,原被告签订的《预定装修合同》中,空白处手写了“如后期不满意,可退全款”,但“全款”二字书写模糊,原告认为是“全款”,被告认为是“余款”。最终,曹某最终接受了被告的调解意见,被告向他退还装修定金8500元,并放弃索要已赠送的加湿器、电烤箱等家电。结案后,曹某说,他轻信了装修公司的低价承诺落入陷阱,买的“三张图”并无用处。
办案法官介绍,有些装修公司为了招揽客户采取低价、赠送、诱导等方式吸引消费者签订合同。待合同签订后,又以种种理由推翻先期承诺。本案中,被告装修公司更是在合同条款上动起了脑筋,最终消费者吃了亏。法官提醒,消费者在装修房屋时一定要合理预算,不要轻易相信装修公司的低价诱惑和免费赠送,看清条款后再签订合同,以免日后掉入陷阱。
记者 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