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大气污染治理措施落实打折扣
西安市阎良区执行“禁土令”不严格,冬防期间,仍存在土方作业现象,8家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响应期间,执行限产要求不严格。兴平市未建立铁腕治霾、冬防攻坚行动经常性督查、考评、问责长效机制,未及时落实错峰生产和重点企业24小时驻厂监管工作要求,督察发现豆马机砖厂、益源建材公司未按要求停产。
渭南市高新区相关部门和街办编制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内容有缺项,机制不健全,缺乏可操作性;对煤质抽检频次偏低,2017年仅有3次。榆林市榆阳区无大气污染治理统一领导协调机构和联防联控会商机制,107个建筑工地长期处于监管之外,28家商砼站绝大多数存在未建设相应的污染治理设施、防尘措施不落实、作业场地积尘严重等问题。汉中市勉县2家石灰烧制企业,“冬防期”仍正常运行,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要求。3处道路扬尘污染治理路检执勤点形同虚设,过往运输车辆存在未全封闭、超限运输砂石等现象。
督察检查交办问题整改不彻底
督察组对上级交办西安市阎良区的337件问题,随机抽查20件,9件未达到整改要求。兴平市对省巡查组移交的阜寨乡机砖厂、鲁州生物科技公司、兴化集团相关环境违法问题未按要求进行查处。现场核查省巡查组交办渭南市高新区的18个问题整改情况,15个整改不彻底,3个未按要求整改。榆林市榆阳区有5家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污染物排放一年内6次超标,其中氮氧化物最高超标1.48倍。汉中勉县对西北督察局指出的“渣土车监管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问题整改不力。
省督察办要求,5县(市、区)在收到督察反馈意见正式文件后,30个工作日内,向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办公室提交整改落实报告,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市县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督察组还将就督察发现的责任追究问题移交当地党委进行处理。
记者 任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