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环保督察办组织5个省级大气专项督察组对西安阎良区、咸阳兴平市、渭南高新区、榆林榆阳区、汉中勉县开展了大气污染专项督察,并反馈了督察意见。5县(市、区)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面存在的四个方面共性问题需引起重视。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压力层层递减
5县(市、区)均存在贯彻落实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决策部署和要求不够到位问题,西安市阎良区部分部门和单位负责人面对空气质量优良天数逐年下降的严峻形势,过多强调地形、气候、周边环境等外在因素。兴平市一些党政干部习惯把环境问题归咎于区内工矿企业多、排放总量大、地理环境不利等客观因素。
渭南市高新区相关部门在推进大气污染治理上职责不明、任务不清,贯彻执行力也不强。榆林市榆阳区一些党政干部对环境空气质量盲目乐观,缺乏大气污染防治应有的紧迫感和责任感,2017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较2016年减少11天。勉县大气污染治理呈现“县上紧、部门软、乡镇松”,个别乡镇对环保工作特别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研究部署不够,措施落实力度不大。
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工作推进不力
燃煤压减工作不实,西安市阎良区在农村居民煤改电、煤改气未完成情况下,将可能压减散煤量列入年度散煤削减任务数。渭南市高新区对散煤削减统计工作滞后,底数不清。随机抽查榆林市榆阳区4家企业燃煤压减任务完成情况,有2家不减反增,2家实际减煤量与统计数据相差较大。
汉中市勉县规上企业2017年度应削减燃煤0.3万吨,但燃煤消耗同比增加13.8万吨。燃煤锅炉拆改不到位,西安市阎良区有10台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尚未实施。兴平市有关材料显示585台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已全部拆除,督察发现养路机械厂1台3蒸吨、万欣混凝土公司1台1蒸吨燃煤锅炉未拆除。渭南市高新区崇业、白杨街办仍有小型燃煤设施未完全清理取缔。汉中市勉县28家粘土砖厂仅关停6家,陈寨永盛塑料厂、华强铸钢厂2家未列入取缔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