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委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查组)向汉中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督查肯定了汉中市在环保方面的成效,同时指出了若干问题。
取得成效也存在问题
反馈会上,副省长、省环保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道宏出席反馈会并讲话。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7年8月27日至9月27日,省委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汉中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督察认为,汉中市委、市政府在推进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建设生态文明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2014年以来,汉中市加快实施天然林保护、长江流域防护林等重点造林绿化工程,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进生态县、镇、村和绿色单位创建,2016年成功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
汉中市启动实施了“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汉江、嘉陵江出境水质始终保持Ⅱ类标准。
但督察指出,汉中市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仍然突出,压力传导不够,工作统筹不足。部分县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较为突出,一些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尚未得到完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