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终答应作证
小程从工商相关部门调取资料,3日上午,再次前往咨询办理。说明情况后,工作人员再次表示该行为属于冒用他人身份证,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17条的相关法规到公安机关寻求帮助。
小程告知公安部门不予立案的事实后,工商局的工作人员也很为难。一工作人员说,国家没有规定公司设立必须要本人带着身份证原件到场办理。
“当然我们已收到你的举报材料,了解到你名下公司的注册地址不实,并启动了虚假注册的调查流程。但工商部门没有执法权,调查虚假注册需要注册地址的物业或房东的配合,我们也无法保证最终的调查结果。”该工作人员称,“另外建议司法诉讼。”但小程称,由于评定贫困户的时间较紧,担心司法诉讼耗时太久。
在小程调取的材料中,记者看到一份《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就有小程,经办人为高女士。
工商局工作人员与经办人高女士取得联系,高女士却称自己当时是实习期,已经记不清是哪家公司,对于此事已记忆模糊。
3日下午,小程再次联系高女士,多次沟通后,高女士终于答应为小程作证,她哭着说在那家公司打工时刚毕业不久,几个月后就辞职,真不清楚自己签字的那些文件有什么用途。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只要高女士和小程一起前往工商部门,并出具一份注册公司时不是小程委托的情况说明,即可撤销登记。
辗转几日后事情终于有了着落,小程长舒口气说:“提醒大家身份证一定要保管好,丢了要及时挂失,不然真要生出一堆烦心事儿来。”
记者 付启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