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并收了定金,可眼看房价飞涨,卖家在过户前又反悔了,以卖房时妻子不知情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协商未果后被买家起诉到法院。
签卖房合同后房价上涨 卖家欲加价40万遭拒
今年1月,人在外地的刘某及妻子想转让西安一套住房,于是给西安的朋友董某共同出具了代为出售房屋的《委托书》。次日,董某与中介公司签订《房屋限时代卖合同》。后来,中介公司找到了买家,3月初,刘某与买家王某及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房款为180余万元。
合同签订后,买家向刘某支付了定金5万元及中介费。4月12日,刘某将房屋贷款偿还完毕取得房屋产权证书。中介公司得知刘某已取得房产证书后,联系其办理过户手续,约定过户时间为4月19日。然而仅过了一天,刘某突然联系中介,说房价要涨40万元,中介公司与买家王某沟通,王某不同意。4月14日,王某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对所购买的房屋进行了保全。刘某当天得知房屋被保全后,在中介的联系下,刘某夫妻和王某到中介公司进行沟通,刘某妻子参与了整个过程,全程并未明确表态不同意卖房。
因双方商量未果,王某起诉至未央区法院,请求判令刘某及其妻子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