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陕西省民政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情况,记者了解到,从2017年8月起,具有陕西户籍的孤儿大学生,都可享受每月1000元生活补助。我省是全国率先系统出台孤儿大学生福利政策的省份。
我省已建和在建儿童福利机构33家
据悉,截止2017年9月底,全省未成年人650万名。其中不满16周岁的农村留守儿童224339人(较2016年减少21126人)。18周岁以下各类困境儿童39661人,其中孤儿11569人,特困人员中的儿童4769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0056人(城市1207人,农村8849人),低收入、低保家庭中重残、重病儿童13267人。市、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51家,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救助管理机构51家。已建和在建儿童福利机构33家,拥有床位7600余张。
围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的开展,省、市、县三级均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政府主导、家庭尽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网日渐织牢织密。在建章立制、做好常项工作的同时,通过开展一个专项活动、实施一个专项行动、启动一项试点工作,不断将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落细落小落实。
专项行动帮扶流浪儿童
通过“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和“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全省共救助流浪儿童20754人,其中,返校复学6523人,教育转化195人,关爱帮扶14036人。通过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全省已劝返复学244人,登记户口1188人,为7059名无监护能力和父或母无监管能力的农村留守儿童,落实了管护责任,按要求签订了家庭监护责任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1123名农村留守儿童及时纳入了政府保障范围。在“未成年人社会关爱保护试点工作”中,兴平市建成了“四级”救助体系,形成村级专职儿童福利督导员、乡镇儿童服务站、区域性救助点和指导中心、县级救助联系会议制度,实现了上下联通,城乡一体的保障网络,建立了生活补贴、教育资助、医疗救助三项服务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