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管理,碑林区食品药监局及早组织,精心落实,严格管理,“三管齐下”做好执业药师在职在岗专项检查。
一是抓落实,安排部署快推进。按照市局要求,制定了《关于开展执业药师在岗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执业药师在岗执业必须佩带标明其姓名、执业资格、岗位等内容的工作牌,接受社会监督。执业药师因故离岗,要记录离岗时间及原因,并暂停销售处方药。
二是严查处,自查自纠出成效。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对执业药师注册、继续再教育、在岗履职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认真填写并上报《企业执业药师在岗情况登记表》,自觉遵守有关管理规定,从严查处执业药师不规范执业行为。
三是重规范,常态管理有提升。通过100%覆盖检查,强化教育引导,督促企业树立“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规范经营行为。同时,用好“红黑榜”制度,结合检查情况,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以适当的方式对外公告,切实提高企业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