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蓝田国税局、地税局与中国邮政集团蓝田分公司举行委托代征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国税局局长杨新海、地税局副局长陈娜、中国邮政蓝田分公司经理胡新德出席。
近年来,蓝田国地税多次合作,不断创新,得到省、市局的一致认可,今天共同携手中国邮政就委托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及代征增值税、车辆购置税业务达成一致合作协议,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新海代表国税局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陕西省蓝田县分公司经理胡新德共同签订了《委托代征协议书》,并颁发了委托代征证书。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蓝田县分公司胡新德经理表示:此次会议的举行和协议的签署拉开了邮税合作的序幕。蓝田邮政将充分发挥邮政网点遍及乡镇的优势,最大限度的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降低征纳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将做到:一是高度重视、积极对接、构建邮税合作建构;二是认真落实、全力支撑、确保按时对接上线;三是强化培训、提高业务技能、保证服务质效提高。
最后杨新海局长讲话中说,我们本着“诚信合作、因地制宜、长期发展、依法委托”的原则,与蓝田邮政良好合作,发挥好各自优势,利用好有限资源,希望彼此共同努力,积极协作,助推代征业务顺利开展,相信我们一定能够成功,也必将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