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卫计委“关于督导检查《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通知”精神,6月13日,省卫计委第三督导检查组对蓝田县《传染病防治法》等“一法四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组由省卫计委综合监督处正处级调研员王红星带队,省卫计委、省卫生监督所和西安市卫生监督所相关专家为督导组成员,市卫计委法监处正处级领导王旭、副处级调研员麻卫东陪同进行督导检查。我局主管领导杨西武、应急公卫科科长吴兴民、县疾控中心副主任王军虎等相关人员迎接督导组的督导检查。首先,由杨西武向督导组对蓝田县“一法四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然后,督导组分为两个小组,采用看现场、查资料等方式,对蓝田县县医院、县疾控中心、县洩湖中心卫生院、现代医院的传染病防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医疗废物处置等进行了督导检查。通过督导检查,督导组对蓝田县 “一法四规”贯彻落实情况给予了肯定,认为我们工作中的一些做法应成为此项工作的亮点。同时,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并对今后蓝田县做好“一法四规”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通过省、市这次督导检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等“一法四规”及省督导组提出的工作要求,对此项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再检查,落实工作责任,拓宽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打造更多的工作亮点,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一法四规”在蓝田县得到更好地贯彻落实,切实保护蓝田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