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未央区委、区政府分别听取了全区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区委办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全区十个街道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以正式文件在全区十个街道办设立安全监督科,设科长一名,副科长一名。
未央区在全面深化改革、行政机关压缩编制的大背景下,进一步加强了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是区委、区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落实省、市“追赶超越”,以及未央区“五个走在前列”的突出表现。通过全面加强街道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未央区安全生产工作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水平,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