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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侵害留守未成年人案件呈下降趋势

2017-06-07 15:03  检察日报

6月1日,在《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开始施行之日,江苏省检察机关发布保护留守未成年人工作情况,希望全社会共同关爱留守未成年人。

案件整体呈现四个特点

2013年以来,江苏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留守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共计553件728人,侵害留守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41件304人。此类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首先,侵害留守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呈下降趋势。2016年侵害留守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比2015年下降18.89%;2017年1月至4月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近10个百分点;留守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保持平稳。

其次,涉罪留守未成年人年龄主要集中在16周岁至18周岁,占比超过90%。涉罪留守未成年人中男性比例远高于女性,被侵害留守未成年人中女性比例远高于男性。江苏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涉罪留守未成年人中,男性共有696人,女性仅有32人;该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侵害留守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男性被侵害留守未成年人仅有65人,女性共有263人。

第三,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犯罪及被侵害人数均明显高于城市留守未成年人。在该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留守未成年人中,农村留守未成年人高达635人,是城市留守未成年人的6.83倍;被侵害的留守未成年人中,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共有274人,是城市留守未成年人的5.07倍。

最后,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罪名主要集中在盗窃、寻衅滋事、强奸、抢劫等常见罪名;侵害留守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强奸、猥亵等性侵案件占比超过70%,明显高于其他侵害案件比例。

根据案件特点因案施策

针对上述案件特点,江苏省检察机关因案施策,切实维护涉案留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涉罪留守未成年人,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理念,严格执行“少捕、慎诉”的刑事政策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依法开展社会调查、亲情会见等工作。同时,根据涉罪未成年人的实际情况,定制帮教计划,选派专业人员开展物质帮扶、学业教育、就业指导等活动。

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

江苏省检察机关对侵害留守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予以严厉打击,依法实行快捕快诉,从严从重惩处。2013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共办理侵害留守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41件304人,法院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162人,占已判决案件数量的55.67%。

此外,该省检察机关灵活运用经济、心理、教育等多种救助方式,积极救助被侵害的留守未成年人。2014年7月,江苏省检察院下发《江苏省检察机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除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外,还将未成年被告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一并纳入司法救助范围。2013年以来,江苏省检察机关对涉案留守未成年人开展帮教236人,司法救助133人,心理疏导26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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