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区卫计局严格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整治小旅店,规范经营,依法经营。近期由工商、卫计、公安等部门组成了联合整治小组,对西华门宏府嘉会小旅店进行了联合整治行动。
2017年5月26日下午6:30,区卫计局局长刘永峰、副局长王玉虎按照区委区政府的会议精神,及时召集局法监科、区卫生监督所全体人员开会安排部署对全区小旅店整治专项工作。首先局领导详细询问了5月24日监督所对宏府嘉会无证小旅馆的查处摸底情况。
当日共检查旅店72家,其中3家旅店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60家旅店只持有《工商营业执照》而无《卫生许可证》,9家旅店未开门。监督所现场做出如下处理:1、有2家符合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条件,责令其尽快办理《卫生许可证》;2、其余58家旅店客房数多在10间以内,均无条件设置洗消间、布草间等功能专间,不符合办理《卫生许可证》的条件,一是函告工商莲湖分局58家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未办理《卫生许可证》的旅店但仍在经营;二是向58家旅店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责令停业整改;三是对整改到位的旅店予以办理《卫生许可证》,准其营业;四是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然达不到办理《卫生许可证》条件的旅店,将再次函告工商莲湖分局,建议变更经营范围或取缔。随后刘局长要求法监科和监督所尽快摸清底数,及时协调工商、物业等部门,依法查处,严肃查处。
为了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5月27日上午8:30,区卫计局副局长王玉虎带领法监科和监督所执法人员共8人来到宏府嘉会广场,及时与物业对接,摸清底数,据物业提供信息,截止当日共有88家小旅店。区卫生监督所在物业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向每一家旅店发放《整改告知书》,要求及时向区政务大厅递交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及时整改,在未取得证之前,不得擅自经营。
27日上午9:30,由工商莲湖分局牵头,卫计、公安、消防和街办等5部门联合对宏府嘉会进行了整治,我局又派出4名监督员联合对北大街宏府嘉会公寓A座、B座的无证旅店进行了检查。对A座15家无证旅店进行了监督检查,未开门6家,新排查出了3家无证旅店,下达了《现场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对B座12家无证旅店进行了监督检查,未开门3家,新排查出了1家无证旅店,下达了《现场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