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省级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单位的通知》精神和要求,5月19日,省绿色文明示范工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三检查组对碑林区8家省级绿色单位进行了复审验收。
碑林区此次参加复审的绿色单位主要为第七批(2008年)7家、第八批(2010年)省级绿色单位1家,均为学校。为此环保碑林分局联合区教育局对绿色单位进一步进行了现场指导,并制定下发文件,就本次迎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同时,还及时做好和省绿色文明示范工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沟通,使迎检工作井然有序。
当日,检查组对以上8家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采取了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考知识等方式进行考核,重点了解了申报单位在近两年来“创绿”工作的新思路、新做法和新特色。检查组对碑林区8家单位的创建情况均表示肯定,普遍认为工作扎实、活动开展多,资料较全,并对检查中发现的的不足之处提出了整改要求,对下一步的创建思路提出了宝贵的建议。目前,碑林区8家单位正在按照检查组的反馈意见进行完善和充实资料,确保全部顺利通过复审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