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户县制定出台了《户县2017—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内容包括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采购要求三部分,有效期为二年。
与以往相比,本次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规定要求更具体,操作性更强。如进一步明确了采购单位作为政府采购活动的实施责任主体在采购工作中的责任要求。《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的衔接规定等;二是采购限额标准金额明显提高,在采购方式选择上赋予了采购单位更大的灵活性,体现了简政放权的指导思想。
文件的出台,使采购单位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有了政策依据和执行标准,对户县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开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