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业务”的工作思路,立足检察职能,创新党建工作模式,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不断为机关党支部建设“健身补钙”。
防止思想建设“低血钙”。该院定期开展党员思想教育,做党的思想工作,强化党员干警党员意识和宗旨观念,着力打造党性坚强、对党忠诚的检察队伍。坚持将党支部建设纳入党组建设全局来谋划,防止“重业务,轻党建”,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两张皮”,以业务会代替党务会。
防止组织建设“软骨病”。长安检察院对党支部人员变动及时进行增补和改选,健全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战斗力。用组织制度管理党员队伍和干警队伍,畅通党支部民主渠道,激发党员干警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
防止作风建设“疏松症”。该院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祛除党员干警思想存在的“庸、懒、散”等作风问题。提能治庸,针对工作主动性不强、对决策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提高党员干警的工作能力,塑造良好形象。提质治懒,针对履职尽责、服务意识差,工作质量达不到标准等问题,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提神治散,针对出工不出力、办事效率低等问题,提增党员干警的敬业精神,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态度,提高责任心、担当感。
防止纪律建设“佝偻病”。积极发挥党支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作用。强化学习,使检察干警敬法明纪;强化执行,使检察干警遵规守纪;强化监督,使检察干警违纪必究。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推进纪律建设。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引导党员干警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关口前移。
防止制度建设“钙流失”。该院建立健全了考核体系,把对党支部建设情况的考核纳入该院目标管理中,对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进行同步考核,同步检查。同时,坚持和完善党日、党课、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加强检查监督,确保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