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城市管理局多措并举推动“路长制”工作效能提升,发挥作用。
一是实行“路长制”监督督办工作办法。自4月6日起,正式施行《西安市长安区“路长制”监督督办工作办法(试行)》,从职责分工、监管办法、考核内容、长效机制等方面对“路长制”督查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切实推动“路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制定发放《长安区路长工作日志》。对路长工作职责、内容、要求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并完善资料登记,夯实路长责任。
三是建立“路长制”短信群发系统。使用移动通信技术,将各级路长进行分组,并针对性的对各级路长的工作情况以短信群发的形式向多位路长同时发送,使路长在第一时间内接到通知,及时高效的解决问题。有条不紊的落实“路长制”巡查、反馈、协调、处置、督查“五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