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至28日,临潼区卫计局抽调体改、医政、基层、财务等有关科室组成考核组,并邀请区财政局社保科有关人员参加,对全区32家医疗机构第一季度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考核。
本次考核是新修订的《西安市临潼区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首次考核,考核组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采集数据、现场指导等方式,对3家区级公立医院、29家基层医疗机构逐一进行现场督导考核,重点查看医疗机构的网上采购、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药品零差率销售、备案采购、价格管理、药品代购、药款结算以及医疗质量、处方点评、医疗废物处置、分级诊疗、医德医风、群众满意度等情况。对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出具监管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从整体情况看,各医疗机构均能较好地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及基本医疗服务等政策规定,但仍存在不少问题,诸如部分医疗机构重视不够,对村卫生室的督导监管不到位,村卫生室依然存在电话采购药品的现象,分级诊疗开展情况较差,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等情况。下一步,卫计局将制定改进措施,加强关键环节管理,定期开展督查,进一步规范全区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增强医疗机构执行政策的自觉性,更好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