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编办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学习传达了区政府常务会议相关内容,重点学习了《国务院、省、市三级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碑林区2017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的汇报》,要求全体干部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和政策规定,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法律效力,并就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做好下一步机构编制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坚持编制管理严肃性。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凡涉及职能配置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干部职数增减等事宜,统一由编办受理审核,提出意见,按程序报编委会研究决定。坚决杜绝以考核评比、项目审批、划拨经费等形式提出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等内容的“条条干预”,严格以“三定”规定确定的职责任务和上级规定为依据,办理机构编制事宜,有效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
二是执行编制法规不变通。认真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严格按限额批复设立机构、核定编制和领导干部职数,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无序增长。加强并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事业编制使用范围,通过优化结构和资源配置,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着力控制解决总量与编制需求之间的矛盾。
三是强化编制监督检查力度。对重点工作和年度重点推进项目,在坚持常态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强化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严格依据《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暂行规定》、《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文件,严肃查处和纠正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维护机构编制工作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