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食品药监局重点市场所自2014年2月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四结合”,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几年来,重点市场所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04宗、投诉举报108起,未引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与学习教育相结合。重点市场所建立周例会学习制度,全体干部认真学习《行政处罚法》、《食品安全法》、《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此外,该所收集汇总常用食品药品法律法规提供给执法人员,便于工作中“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与法制宣传相结合。重点市场所多次面向监管对象、社会群众等,组织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同时现场为消费者提供快速检测服务,未检出阳性样品,反映出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提升了群众信心和满意度。三是坚持依法行政与执法办案相结合。重点市场所坚持法制监督制度,严格落实“案前指导、案中介入、案后把关”的三步审案法,协助办案人员确定思路、推敲证据、把握程序,确保案件质量的提升。
四是坚持依法行政与提升效能相结合。重点市场所坚持案件限时办理制度,案件逐一登记台账,做到“零遗漏”。根据查办进度每周提示执法人员,确保“零遗忘”。重要和临期案件重点提示,难点问题实地讨论解决,实现“零贻误”。大力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提升了行政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