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莲湖区法律援助中心与永寿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同联手,爱心接力,为一起工亡案件当事人讨回公道,成功维权。
打工者周某是农民工,来自永寿县,在莲湖区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打工。4月初,在一次出工时不幸昏迷,送到医院后因病情危急,病人一直在重症监护室抢救,医院在3天内曾经4次发出病危通知书。其家属得知消息后,在向永寿县法律援助中心提交法律援助申请后立即赶赴西安探望病人。
永寿县法律援助中心通过调查得知周某打工地点位于西安市莲湖区后,立即与莲湖区法律援助中心衔接,依据《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由莲湖区法律援助中心接手,为其申请了法律援助,指派律师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当案件调查进行到工伤确认这一环节时,周某突然死亡,用人单位见状想逃避责任,拒不承认与周某存在劳务关系,并就医疗费用和赔偿事项弃之不理。周某家属得知详情后,情绪一度波动较大,立即召及亲朋好友,准备采取上访、花圈堵路、围堵工地等手段,逼迫用人单位承认劳务关系,主动支付医疗费用并积极商议赔偿事项。莲湖区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周某家属的想法后,立即对当事人家属采取“稳定情绪,耐心引导”的方式,耐心地向周某家属讲解本案涉及的法律知识,告知周某家属要相信法律,正确维权。同时要求办案律师要与莲湖区劳动监察大队携手,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管、法律宣传和证据收集力度,积极地为当事人维权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后来,在援助律师有效证据的证明和据理力争下,用人单位最终承认彼此之间存在劳务关系,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就医疗费用和工亡赔偿共计12万元达成了协议,使周某家属打消了“闹”与“访”的念头,一场引发莲湖区和谐稳定的隐患就此解除。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在这里,莲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向广大劳动者呼吁:“弱势维权,请找法援,依法维权,请找法援”!同时我们也郑重告诫各用人单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请负起你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莲湖区的和谐稳定,需要你、我、他共同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