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近期全市开展食品药品经营使用秩序专项检查工作安排,碑林区食品药监局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方案、细化任务,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4月20日,长安路所组织辖区26家药品零售企业召开集中培训会,从"产品的分类和定义""日常监管要求""零售企业易出现的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业务指导。结合近期专项检查、日常检查重点,对零售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同时,就诚信守法经营、做好药品经营工作,对参会企业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严格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落实执业药师到岗要求;二是整理完善企业管理档案,定期更新人员培训、健康档案,适时调整质量管理制度;三是规范企业宣传行为,不得出现未经批准的广告版、宣传贴、灯箱等;四是按照药品零售企业精细化管理要求,完善企业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会后,参会企业代表集中签订了2017年度"四品一械"质量安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