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市食品药监局药化市场监管处到碑林区督导检查药品零售企业监管情况,碑林区食品药监局药械监管科和东关南街所监管干部陪同检查。
检查发现,部分企业药品实际销售记录与电脑销售记录不一致、电脑系统更新后未及时设置有关功能、抽取的化妆品现场无法提供生产许可证明材料等问题。
督导组要求,监管干部对现场检查存在的问题要予以记录、依法处理,并及时跟进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同时要继续深入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秩序专项检查工作,不断规范药品流通秩序。
2017-04-13 21:3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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