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按月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党性组织纪律观念的具体体现。灞桥区食品药监局党委严格落实区委组织部《“党费日”制度》,专门下发通知,提出落实要求。
4月1日上午所属9个党支部进行了专题“党费日”学习落实活动。所有党员重新学习了《中共西安市灞桥区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党费日”制度的通知》,面对鲜红的党旗重温了入党誓词,积极主动交纳了四月份党费。
通过活动,党员党性意识得到了增强,责任意识得到了提升。全体党员表示要以此次“党费日”活动为契机,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不断加强学习,加强党性修养,不忘初心,戮力前行。将“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的要求进一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争做“四铁型”党员,真心实意进“百家门”、“知百姓情”、“办百姓事”。当好为民服务的“五星级服务员”,为建设群众放心的食品药品市场环境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