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4月1日起,碑林区区管二级公立医院全面实施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零差率销售,执行《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7版)》。
为确保服务价格改革工作平稳、有序地开展,碑林区中医医院、西工大校医院、西安交大校医院、西北有色医院4家机构于3月31日晚连夜完成数据调整,在4月1日凌晨按时完成服务价格调整及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零差率销售工作。同时对调整后的服务价格及时进行了公示,做到执行的医疗服务价格与公示价格一致。
碑林区卫计局于4月1日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督导。4家机构均成立了应急小组,及时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使全院相关人员了解调价政策,并做好患者的各项咨询和解释工作。
目前,碑林区4家机构均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零差率销售均已落实,服务价格调整工作运行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