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档案助力养老保险制度“并轨”
3月中旬,碑林区三个新成立单位的财会干部相继持单位介绍信来碑林区档案馆,查询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期间的会计档案。原来,根据省市养老金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进度要求,近期,碑林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已经完成数据采集和基数申报工作,目前改革进入缴费清算阶段,区养老中心要求各部门提供旧基数缴纳金额等相关数据资料作为审核依据,而这些数据在单位会计档案中的工资发放表中能够查到。由于这些单位在2016年的机构改革中涉及“撤并改”,区档案馆已经根据机构改革相关规定将这些单位的文书、财务等档案全部接收进馆。工作人员很快在去年新接收进馆的财务档案中找到了相关资料,共涉及6个全宗,调卷72册,复印92页,为这些部门完成养老保险工作提供了必要的证明。(段水利)
计生档案为学生中考体育提供依据
3月22日,孟先生急匆匆地来到碑林区档案局,说他的孩子即将参加中考,由于身体原因有一些体育项目不能参加,学校需要孟先生提供医学鉴定材料,以便决定体育考试的项目。因此,孟先生来到碑林区档案局查找前些年为孩子办理的《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在区计生局的全宗卷中找到了他需要的材料。(段水利)
退伍安置档案为办理退休手续提供帮助
3月24日,乔女士来到碑林区政务服务中心档案局窗口寻求帮助,据工作人员了解到,乔女士以前是军人,复员以后去了银行工作,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单位需要她提供当年的退伍安置介绍信。在区档案局工作人员的精心检索下,很快找到了乔女士1985年退伍时的介绍信档案,为其顺利办理退休提供了帮助。(张卓昕)